广东固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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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伟律师受邀为广东粤海粤东供水有限公司开展新《公司法》下的国企治理与国资监管专题培训

 

 

2024年6月13日,广东固法律师事务所业务委员会、国企国资部负责人汪伟律师受邀为广东粤海粤东供水有限公司开展《公司法》下的国企治理与国资监管相关问题专题培训。

 

 

 

 

本次讲座中,汪律师结合法律条文和实践经验,介绍了新《公司法》在公司设立与退出、资本制度、法人治理机制、股东权利规则和董监高责任方面的修订要点及总体价值取向。随后,汪律师就新法之下的国企治理问题重点展开,对“国家出资公司”专章进行解读,深入浅出地阐明了“国家出资公司”的定义、党组织法定地位的确立、董事会和经理层职权规范的影响、董监高忠实勤勉义务的内涵、审计委员会制度和国企内控合规等问题,并结合集团化企业管控的实际需要,探讨了母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归集、人员兼职、关联交易等方面的权责边界和法律风险。最后,汪律师简要介绍了新公司法下国有资产监管要求的变化和注意事项,并与与会者进行了热烈讨论和交流。

 

 

 

 

粤东供水公司是省粤海集团下属二级企业,负责粤东水资源优化配置二期工程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粤东水资源优化配置一期工程运营管理,是粤海水务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粤东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是广东省委、省政府从粤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高度谋划建设的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对解决粤东地区资源性缺水和工程性缺水问题,支撑粤东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政治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