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鼓励并尊重外国投资,其凭借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成为了“一带一路”的重要支撑点。
劳动合同 《1955年雇佣法》是马来西亚最主要的劳动立法。该法规定,劳动合同指任何不论口述、书面、表示或默认表示的,雇主和雇员双方合意建立雇佣关系的合同。其中,期限长于一个月的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且必须具有终止条款。但是,仅因没有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并不能视为劳动关系无效。 工作时间和加班工资 马来西亚劳动者正常的工作时数为每天不超过8小时,或每周不超过48小时。在由雇主书面申请且经劳动局总监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雇主可以适当延长雇佣的工作时间。但是,凡是在正常工作时间后所做的超时工作,雇主必须支付平时工资1.5倍的补贴,休息日加班的补贴为平时工资的2倍,公共假日的补贴为平时工资的3倍。 社会保险 马来西亚社会保险涵盖了工伤保险以及伤残保险,由社会保障机构(PERKESO)来管理和执行,适用于马来西亚工人及永久居民。 此外,马来西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积金制度,为老年人提供养老金和财务保障。其中,雇员公积金由雇主按照雇员月工资的12%缴纳,雇员按照月工资的8%-11%缴纳。在特殊情况下,雇员还可以在退休前从公积金中提前支取资金。
固法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