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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定制维生素”看保健品私人定制的合规性

【前言】

目前,在电子商务及大数据的技术基础趋于成熟,消费细分、需求碎片化的基础上,保健品个性化定制成为了某种新趋势。生产商通过识别不同消费者的需求,组合搭配维生素等各种保健品的定制营养零售商品,得到了众多年轻消费者的认可。

LemonBox即为走定制化路线的维生素DTC品牌。其主打产品为定制维生素,业务模式为在境外采购大批量、多品种的维生素,再根据消费者的定制需要在境外拆分组合成每日服用的营养包,经重新包装后通过跨境零售的方式直邮交付到中国境内的消费者手中。通过这一方式,消费者可以较低价格享有复合的、满足多个健康需求的维生素补剂。据公开消息,该品牌已完成数百万美元Pre-A轮融资。

 

【问题】

如境内企业在境内效仿LemonBox开展“定制维生素”等保健品定制业务,向境内保健品生产厂商批量购买保健品后,拆分成单个胶囊/片剂后,依照消费者私人需求及每日或每周服用量组合包装后出售,是否存在合规风险?本文试浅析探究。

 

【观点】

本所倾向于认为,保健食品依规定不可分装,仅能以投放市场原包装进行销售。经营者将保健食品拆包后组合销售,已违反该等食品监管要求,可能不具有可实施性。

 

【法律分析】

1. 基于现有法律规定及相关部门意见,如对保健食品拆包后二次组合销售,已构成食品分装。

虽现有法律法规未对食品分装作出明确定义,但参考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食品分装,指食品生产经营者将直接投放市场的预包装食品,经过一定的工艺控制,在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将大包装食品分成小份,包装成含量较小的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生产行为。”

 

根据上述规定及市场监管部门咨询意见,保健食品均为定量包装且预先带有塑胶瓶、纸盒等包装,符合预包装食品定义,将其“大拆小”为小份销售,已构成食品分装。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2. 保健食品不允许分装,仅能以投放市场的原包装进行销售

食药总局于2016年发布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问答中,第十九条已明确:“对产品的分装规定按各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要求,细则没有明确允许分装的食品不允许分装。”食药总局于同年发布的《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中,并未就分装作出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及市场监管部门咨询意见,保健食品属于不允许分装的食品类别,且保健食品分装存在无法溯源、食品信息无法核证等问题,贮存包装不当还可能受潮变质。因此,食品经营企业仅能以保健食品投放市场原包装进行销售,不可对原有包装做任何拆分。

 

【合规建议】

如企业确需为消费者提供个人化的定制保健品,如涉及对现有保健品包装进行拆分的,可参考“LemonBox定制维生素”的业务模式,与境外生产企业开展合作,在境外完成保健品的组合包装后,以跨境进口零售方式直接向消费者销售;或企业可降低“定制化”标准,通过预先固定保健品定制组合,就特定的定制组合取得保健食品批文后,自行或委托进行生产包装后直接投入市场,由消费者自行选择购买。

 

如企业不采取上述模式的,则可能仅可采取不拆分包装的形式,将保健食品以现有包装及含量,依照消费者需求组合搭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