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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布

2024年6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6号,以下简称《解释》),该《解释》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介绍,《解释》是在吸收2012年5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效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根据202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制定的一部新的综合性司法解释。

 

一 《解释》起草的背景

2013年至2023年,全国法院共审结垄断民事一审案件977件。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自2019年成立至2024年5月底,共受理垄断民事案件178件,审结131件,办理多起具有典型意义并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反垄断执法司法工作:2022年3月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要求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首次将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写入报告,并要求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2022年修订的《反垄断法》明确规定反垄断相关的制度和规则,加大对垄断行为的惩治力度。在此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自2021年立项起草新的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经过多轮征求意见和讨论修改,最终形成送审稿,并提请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 《解释》起草的基本原则

1 坚持政治引领,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

通过制定《解释》,将习近平总书记的相关批示指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司法、完善垄断行为认定法律规则的要求落实落地。

 

2 坚持依法解释,准确反映立法精神

在准确理解、全面掌握《反垄断法》的基本要义和修改要点的基础上,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裁判规则,确保《解释》符合立法原意。

 

3 坚持问题导向,积极适应经济新业态发展和国际竞争的新挑战

数字经济发展引发经济、法治等层面复杂而深刻的变革,反垄断所涉知识产权保护的平衡、国际平行诉讼等敏感问题,需要《解释》作出规范性的指引。

 

4 坚持立足实践,认真总结反垄断执法司法经验

人民法院在办案实践中积累丰富经验,同时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执法实践和发布的规章、指南等规范性文件也为人民法院完善反垄断民事纠纷裁判规则提供丰富的参考素材。

 

5 坚持包容开放,充分吸收国内外理论研究成果

《解释》研究吸收近年来国内外最新理论成果并转化为实践指引,体现我国反垄断司法规则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三 《解释》的主要内容

《解释》共包含51条,分为六部分:

 

1 程序事项

包括垄断民事纠纷案件的界定、起诉方式、案件管辖、合并审理、证据认定、公益诉讼、中止诉讼等。

 

2 相关市场界定

规定界定相关市场的原则要求、证明责任、分析方法、考量因素等事项。

 

3 垄断协议

规定横向垄断协议中的协同行为、行为主体、药品专利反向支付协议、算法协议、跨平台最惠待遇,以及纵向垄断协议的举证责任、反竞争效果认定及其例外,组织帮助行为、垄断协议豁免等事项。

 

4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包括市场支配地位的界定、各种类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分析认定等事项。

 

5 民事责任

包括有关民事责任形式、损失认定、行为效力、诉讼时效等事项。

 

6 附则

规定新旧《反垄断法》衔接适用及《解释》和《规定》的时间效力。

 

反垄断法作为市场经济的基石,旨在维护公平竞争,促进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反垄断法的有效实施不仅有助于遏制垄断行为和防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还能推动市场秩序的规范化。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解释》,反映我国对完善反垄断法律体系的高度重视,通过吸收国内外先进理论和实践经验,进一步明确司法层面的具体法律适用。